四川通报三起涉危险废物执法典型案例

2025年10月2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三起近期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据通报,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徐某等人将3家公司产生的约300吨固体废物通过货车运输至峨眉山市峨山街道一荒地上倾倒,共形成6个堆体。经鉴定,上述倾倒的固体废物中,有5个堆体属于危险废物,总重量为270吨。目前,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2025年6月,广元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巡查发现,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元柳工业园空地内堆存有大量固体废物。经查,2025年5月,广元市旺苍县万某在运输危险废物处置产生的尾渣途中,擅自将上述尾渣堆放于旺苍县新生村四组堆场。其后,万某与南充市蓬安县费某合谋,分两批次将919.8吨尾渣倾倒至昭化区元坝镇元柳工业园空地,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广元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7月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2025年6月,四川省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南部县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正在收购、处置铝灰,现场堆有成品铝锭1300余块、铝灰1200余吨。该公司使用的铝灰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的危险废物,涉嫌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6月6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今年7月部署非法倾倒处置固废专项整治以来,四川省组织21个市(州)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已发现问题点位233个,涉及固体废物规模约176.48万吨,占地面积约71.43万平方米。问题点位主要涉及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方面,目前四川省正在有序推进整改。
据悉,为了有效整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已编制《四川省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华太表示,将严查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等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