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其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作出系统部署的政策文件。
《行动计划》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标志着我国固体废物治理工作从重点治理向系统治理、从单点突破向全面推进的重要转变,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行动计划》明确到2030年,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有效管控,非法倾倒高发态势遏制,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5.1亿吨。

其中,涉及危险废物的主要包括源头管控和减量、规范收集转运和贮存、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加无害化治理能力、实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严格执法、完善法规标准和技术体系等方面。
1、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强化工业生产精细化管控,矿山企业推广尾矿就近充填回填,推动重点行业逐步实现固体废物产消动态平衡。
2、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强化全链条跟踪管控。规范各类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管理。
3、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提升冶炼渣、尾矿、共伴生矿、赤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因地制宜推动煤矸石多元化利用。
4、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深入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动力电池等生产企业参与回收利用。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
5、提升全过程无害化水平
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预处理,降低填埋风险。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同步落实好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处理途径。
6、稳妥有序探索规模化消纳利用渠道
探索通过井下充填、矿坑回填、生态修复等方式规模化消纳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推动解决大宗固体废物“一堆了之”难题;同时坚决防范非法倾倒,筑牢环境安全防线。
7、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排查。
8、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
“一场(矿)一策”推进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2030年,完成全国60%以上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全面完成赤泥库、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
9、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加强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监管,推动企业开展数智监控设备升级改造。
10、强化环境执法督察
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将违法违规处置固体废物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11、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和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建筑垃圾等方面法规规章,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衔接配套的制度框架。
12、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加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及重金属污染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开展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攻关。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是一项立足当下、谋划长远的战略工程。它直指我国固体废物治理的痛点、难点和焦点,构建了一个目标明确、措施系统、保障有力的治理蓝图。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快构建全链条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必将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