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收集
危险废物收集全流程合规规范危险废物收集是危废处置的首道关键环节,直接决定后续转运、处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需严格遵循分类收集、专人管理、全程防污染的核心要求,具体
危险废物收集是危废处置的首道关键环节,直接决定后续转运、处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需严格遵循分类收集、专人管理、全程防污染的核心要求,具体分为产废单位内部收集和第三方专业收集两个阶段。
分类收集,严禁混放:不同危险特性的危废(如腐蚀性废酸与易燃废溶剂)、危废与一般工业固废 / 生活垃圾,必须分开收集,避免发生化学反应引发燃烧、爆炸或污染扩散。
容器适配,标识清晰:根据危废特性选择耐腐、防爆、密封的专用容器,且张贴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识。
全程防泄漏,杜绝二次污染:收集、暂存过程需设置防渗、防溢、应急设施,防止危废渗漏或挥发污染环境。
这是危废收集的基础环节,企业需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SOP),具体步骤如下:
明确收集范围与分类标准
结合企业生产工艺,梳理危废种类,例如工业涂料企业需区分:
容器选择与规范盛装
废有机溶剂、废漆渣 | 加厚镀锌铁桶、防爆塑料桶 | 密封加盖,桶身预留 5%~10% 膨胀空间,防止挥发气体爆炸 |
废酸、废碱 | 耐酸碱塑料桶、玻璃钢储罐 | 避免使用金属容器,防止腐蚀泄漏 |
含重金属污泥 | 防渗编织袋、硬质塑料箱 | 密封包装,防止污泥散落 |
收集区域与暂存管理
收集点设置:需选在阴凉、通风、远离明火和人员密集区的区域,地面做硬化 + 防渗处理(铺设 HDPE 防渗膜),设置围堰(高度≥10cm)和应急收集池,配备吸附棉、灭火器、防护手套等应急物资。
暂存期限:一般工业产废单位的危废暂存时间不得超过 1 年;确需延长的,需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备案。
台账记录:每批次危废收集后,需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中记录:危废名称、类别、产生量、盛装容器编号、收集日期、收集人等信息。
内部转运要求
若收集点与暂存库距离较远,需使用专用转运车辆 / 工具,转运时需:
产废单位自身无收集资质,需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对应危废类别) 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收集,流程如下:
资质审核
核实第三方机构的资质文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确认许可范围覆盖本企业的危废种类,避免委托无资质机构。
签订收集处置合同
合同需明确:危废种类、数量、收集频率、转运路线、处置去向、双方责任(如泄漏赔偿责任)、费用标准等内容。
办理转移联单
收集前需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五联单),填写产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信息,联单需随危废全程流转,最终归档保存至少 5 年。
现场收集操作
第三方收集人员需按规范操作:
收集后的交接与追溯
危废装车后,产废单位需留存联单第一联,其余四联随危废转移至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生态环境部门;同时通过全国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转移信息,实现全程可追溯。
废漆渣、废溶剂收集时,需远离静电、火花,严禁使用铁质工具敲击容器,防止产生静电引发燃烧。
含颜料的危废(如含铅、铬的废涂料),需单独包装并标注 “含重金属”,避免与其他危废混收。
过期涂料产品需按危废收集,不得随意倾倒或混入一般固废。
未分类收集危废、将危废混入一般固废的,处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款;
委托无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危废的,处所需处置费用 3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
未建立台账或台账记录不实的,处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款。